(一)“私募機構”提供“股票內部信息”
(二)“專家”薦股和“代客操作”
(三)售賣“炒股軟件”
(四)代理境外證券期貨交易
(五)出售“即將在境內或境外上市的‘原始股’”
(六)假冒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網站
(七)以“現(xiàn)貨商品交易”名義組織期貨性質的交易活動
(來源:中國證監(jiān)會)
(一)“私募機構”提供“股票內部信息”
(二)“專家”薦股和“代客操作”
(三)售賣“炒股軟件”
(四)代理境外證券期貨交易
(五)出售“即將在境內或境外上市的‘原始股’”
(六)假冒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網站
(七)以“現(xiàn)貨商品交易”名義組織期貨性質的交易活動
(來源:中國證監(jiān)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