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商發(fā)【2015】155號
各會員單位:
    經研究決定,自2015年10月8日起,鄭州商品交易所對甲醇、菜粕品種恢復收取平今倉交易手續(xù)費。
    特此通知。
鄭州商品交易所
2015年9月24日